富满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 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 名为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