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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科微国科微(SZ:300672)2023-12-27 20:3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包括一名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其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