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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宇信科技宇信科技(SZ:300674)2023-08-29 20: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议案之 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静:___________ 张秋生: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