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同时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有利于提升 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 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