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现金分红 - 以146,666,7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现金0.4元(含税),共分5,866,668元(含税)[1] - 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30.95%[1] 扣税情况 - QFII等扣税后每10股派0.36元[3] - 首发后限售股个人持股不同时长补缴税款不同[3] - 首发后限售股证券投资基金红利税征收有别[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31日[5]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24日[10] 分派对象与方式 - 截止5月30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6] - A股股东红利5月31日划入账户,两家公司自行派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