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期实施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及投资建设内 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续聘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