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职权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4] 会议相关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其他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于决议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