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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联合光电联合光电(SZ:300691)2023-12-05 19:1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被 提名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 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