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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联合光电联合光电(SZ:300691)2024-02-28 19: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