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1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