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 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