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 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和召 集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