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 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 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 或者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 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