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聚灿光电聚灿光电(SZ:300708)2024-01-26 18:2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2] -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处理[7] 财务数据调整 - 2022年度合并报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得税费用有调整[10] - 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得税费用有调整[10] 变更影响 - 变更符合规定,不影响当期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不损公司及股东利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