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精研科技精研科技(SZ:300709)2023-12-06 20: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委员会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相关规定 - 按需召开会议,提前七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 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1] - 本实施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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