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理财;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包括: (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投资; 第五条 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决策三 个层次。 (三)债券投资、基金、金融衍生品交易; (四)电力能源投资; (五)购入、出售或置换基建设施、不动产、土地等; (六)其他投资。 本制度所称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投资事项;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 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