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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永福股份永福股份(SZ:300712)2023-12-25 20:54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机构,保 理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 格的机构开展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的无追索权应收 账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