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选聘标准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选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2]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披露说明相关情况[14] 选聘提议与资料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16] - 公司财务部按规定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送相关情况及文件[7] - 应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如实提供证明本单位资质情况的资料证件[8] 选聘流程与结果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提议启动、组织实施选聘工作[4]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 公司选聘应保障公平、公正,结果及时公示[12] 改聘规定 - 原则上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确需改聘应经决议[19] - 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全面了解评价并提交审议[20]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情形公司应改聘[21] - 公司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1] 续聘规定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提交决议,否定则改聘[22] 审计完成后事项 - 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或其委托部门检查验收审计报告,符合要求支付费用[2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5] 违规处理 - 违反选聘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可责令解聘,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并可能受处分[25]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未备案报告等五种行为且情节严重,公司不再选聘[33] 选聘评价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价表含规模资质等8项评价项目,总分100分[34]
长盛轴承: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