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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制度
海川智能海川智能(SZ:300720)2024-04-28 15:52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