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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川智能海川智能(SZ:300720)2024-04-28 15:51

为加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 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 人治 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 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由委员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