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出席会议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议[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重大关联交易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3] 财务资助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3]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14] 交易程序 - 拟与关联人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和董事会审议[1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6] 关联方申报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申报关联方变更,证券部更新名单[17]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交易,应在一个月内处理[20]
药石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