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以及 ESG 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干预。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