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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创新源科创新源(SZ:300731)2023-11-28 20:2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