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复生 郑秀峰 赵虎林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下称"《上 市规则》")和《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受让公司参股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 合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四方技术开发及维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