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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设研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3-11-30 17:03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 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