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设研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年度筹融资计划;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