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设研院:设研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3-11-30 16:58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以及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 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其中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须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