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科 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 工作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