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