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