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明阳电路《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的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