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但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 认真核查。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