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2023 年 8 月 17 日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1 致: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同时听取 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做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 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规则》等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