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控股股东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79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有关实际控制 人贺靖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不完整,未披露贺靖实际控制的湖 北汇天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汇天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 公司。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第 一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公司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 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