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T越博的监管函
ST 越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1 贺靖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候选人,未如实向ST 越 博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当选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后,也未及时就上述不真实的信息披露 进行更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1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直接责任。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 贺靖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56 号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贺靖: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9 号),2023 年 10 月 11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因贺靖有履行能力 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贺靖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并对贺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越博")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 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