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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ST越博*ST越博(SZ:300742)2024-04-22 19:1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409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322842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 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因贺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 贺靖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贺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你公司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2023年12月26日披露《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94)中关于贺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表述不真实。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贺靖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候选人,未如实向公司提供个人简历,导致公司发生 上述违规行为,贺靖当选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后也未及时更正上述不真实的信 息,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 二条,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