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我们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展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基于对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 由控股子公司已变更为参股公司,公司对已提供予浙江因特的 990 万元财务资助 予以展期,浙江因特另两名股东周秀凯先生、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因未能按同等条件、同等出资比例向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同意为公司上述财 务资助展期事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其中第一大股东周秀凯先生同时为浙江因特 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能够对浙江因特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 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