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参加并通过培训,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4] - 不符规定应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职务[14] - 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2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6][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及时发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应采纳[32]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32]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3]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