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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300769德方纳米(300769)2023-12-12 21:12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划、 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