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建设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以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 和范围内,董事会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董事长、总经 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有利于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遵循 依法合规、必要可行、权责一致、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规范授权、科学授权、 适度授权。 董事会应当落实授权责任,不因授权决策而免责,在授权过程中,加强监督 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