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二、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情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杨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帆先 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杨帆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帆先生原定高管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即 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528,800 股。杨帆先生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杨 帆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