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一次[11] - 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6] - 对董事会负责,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6] 审计部职责 - 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8]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