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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只松鼠三只松鼠(SZ:300783)2024-03-25 19:46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 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薪酬与考核,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 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