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职 责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交易所的其他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 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交易所报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 勤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