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 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分管有关工 作,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 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