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首席执行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审核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