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宇瞳光学: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宇瞳光学宇瞳光学(SZ:300790)2023-09-25 19:28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杭 州 广 州 昆 明 天 津 成 都 宁 波 福 州 西 安 南 京 南 宁 济 南 重 庆 苏 州 长 沙 太 原 武 汉 贵 阳 乌鲁木齐 郑 州 石 家 庄 合 肥 海 南 青 岛 南 昌 大 连 香 港 巴 黎 马德里 硅 谷 斯德哥尔摩 纽 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邮编:510623 电话:(+86)(20) 3879 9345 传真:(+86)(20) 3879 9345-200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宇瞳光学、公司 指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 1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指《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