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 [2023]22011760266 号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 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