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