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职行为提出引咎辞 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 ...